沂源县公安局
标题: 2020年度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642/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2-20 发布机构: 沂源县公安局

2020年度政务公开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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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落实情况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落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不断拓展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1613篇,其中:中央级240篇,省级385篇,市级581篇,县级407篇。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3 件、依申请公开 0 件、不予公开 1 件,网上公开了 3 件,配发解读材料 3 件。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通过县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进行一站式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让办事群众对是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取,进一步提高公安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不断强化对保安服务、寄递物流、旅店宾馆等行业场所的治安监管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将对企业检查情况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形成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2020年共召开 4 次部门会议、 4 次专题会议;共公开了 4 次部门会议、 4 次专题会议。

(三)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公安机关迅速启动战时工作机制,切实抓好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战疫情各项措施落实。认真做好各类涉疫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完成工作统计报表200余份,推送信息12万余条,为疫情防控提供精准有效的决策依据。327日,在政府网站我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同时,加大疫情防控、边境管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化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管边控边、打击犯罪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进行公开。积极依托政府网站和相关渠道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基本目录、指南。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流程。系统梳理了制作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进行调整更新,同时提供了相关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

(三)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着眼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并同步开展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签署、同步部署,积极推进政策解读规范化。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要求及时梳理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目录,推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五)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工作。依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今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依规进行了妥善回复。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依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质量关。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网站及新媒体运维,确保内容鲜活、网站及新媒体活跃,不断推进规范化管理。

(二)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规范设置子栏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及时发布并适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促进平台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为负责同志,统筹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要工作、上级传发的重要文件均由局领导进行研究部署,推进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并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等方式,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二)健全组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