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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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076K/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3-0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
序号 |
权责清单 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依据 |
1 |
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
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
建设方案落实情况;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能效水平落实情况;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情况;其他相关内容 |
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11月第44号)第十二条。 |
2 |
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
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概算总投资等内容进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否合法合规等 |
政府投资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2019年4月第712号)第二十七条。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5月通过)第四条。 |
3 |
对夏秋粮收购进行监督管理 |
对夏秋粮收购进行监督检查 |
1、粮食收购企业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情况; 2. 粮食收购企业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情况; 3. 粮食收购企业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 4. 粮食收购企业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 5. 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收购政策情况; 6. 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