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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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3-0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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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责清单

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依据

1

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建设方案落实情况;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能效水平落实情况;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情况;其他相关内容

建设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11月第44号)第十二条。

2

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概算总投资等内容进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否合法合规等

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检查事项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2019年4月第712号)第二十七条。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5月通过)第四条。

3

对夏秋粮收购进行监督管理

对夏秋粮收购进行监督检查

1、粮食收购企业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情况;

2. 粮食收购企业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情况;

3. 粮食收购企业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

4. 粮食收购企业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

5. 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收购政策情况;

6. 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