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沂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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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23K21222134X/2021-157724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扶贫办 |
沂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按照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办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精神,坚持“五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
二、培训方式
(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
组织召开全办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主要任务,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介绍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义务,从而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采取专题教育方式
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是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眼于干部队伍长远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每名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三、培训要求
(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
(二)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三)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