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乡村振兴局
标题: 孝善养老管理规程
索引号: 12370323K21222134X/2018-15842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2-08 发布机构: 沂源县扶贫办

孝善养老管理规程

发布日期: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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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善养老管理规程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孝善养老的有关规定,弘扬敬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广大老人子女,特别是贫困户有能力孝善老人的子女,积极履行孝善养老义务,切实保障孝善养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程。

一、通过章程与规程。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孝善养老理事会工作章程》和《孝善养老管理规程》。

二、选举产生孝善养老理事会。两委会提名,全体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孝善养老理事会,负责孝善养老工作组织监督管理

三、建立村贫困老年人及子女孝善养老台账孝善养老理事对该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内年满60周岁老人进行摸底,将老人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收入来源等进行调查统计,并对其子女姓名、健康状况、工作单位等进行登记,建立贫困老人及子女孝善养老台账

四、孝善养老金来源孝善养老金包括子女赡养费、各级补助社会捐赠等。子女按照每月100元或200元两种孝善养老金进行交纳,上级统一每月补贴15%(其中,低保贫困户每月交纳100元,一般贫困户每月交纳200元)。同时,孝善养老理事会要积极向社会募捐,所捐资金及物资全部用于孝善养老工作。

五、孝善养老金、管理及发放。孝善养老理事会每季度一次向参与孝善养老的贫困老人子女代收孝善养老金,交至镇(街道财经管理中心,所有孝善养老金全部由镇(街道财经管理中心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统一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挪用。村理事会每月10日前到镇(街道财经管理中心领取当月孝善养老金,并及时当面发放给每一位老人。若老人去世,及时将子女交纳的孝善养老金退发其子女并取消市县镇(街道补助,及时做好档案调整。

六、孝善养老金公开公示定期将孝善养老金收发情况在村内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代收资金情况要于结束两天内进行公开公示,发放情况于发放完成两天内进行公开公示。年终孝善养老金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交镇(街道孝善养老管理小组审核。

七、对有能力不履行孝善义务的子女不交纳孝善养老金的,按照如下步骤解决:1、村孝善养老理事会要积极靠上做其子女的思想工作,督促其交纳孝善养老金,履行孝善养老义务。2调解委员会要对其子女进行说服教育和调解,如调解无果,则提报到镇(街道调解委员会再次进行调解。3、对镇(街道、村两级调解无效的,根据孝善养老协议,孝善养老理事会代理老人通过法律手段等途径解决。

八、表彰奖励。结合四德工程每年孝善养老理事会评选出好儿子、好媳妇,对其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