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大张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22〕11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5260699/2022-5324761
成文日期
2022-03-24
发文日期
2022-03-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张政发〔2022〕11号
大张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责任区、村:
现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张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9〕105号)和《关于印发<2022淄博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淄分类组〔2021〕16号)等文件精神,需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红色”引领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将科学的角度,充分认识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带头引领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全面实施。
二、工作目标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中,要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组织动员镇域力量,人人参与、人人实施,全面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各类开展宣传、培训、志愿者参与等系列活动。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分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建立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员、指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村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督促、引导村民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活动,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群众。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党员走访,“一网三联”等多种方式,开展以党建引领为主题的一系列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倡导生活垃圾分类,大力提升镇域居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培养群众生活垃圾分类好习惯,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党员志愿者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面对面知道、手把手演示、心贴心交流,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提高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人人知晓、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分类成果。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基层党支部要有决心、有耐心、有恒心,注重形成长效机制,培养群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党员带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要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协调指导全镇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落实。
(二)强化检查考核。建立定期调度督导制度,健全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分析问题不足,加强督促指导,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对履职缺位、工作不力的,按规定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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