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张庄镇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大张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22〕1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5260699/2022-5232427
成文日期
2022-01-19
发文日期
2022-01-2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有效
张政发〔2022〕1号
大张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张庄镇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责任区、村、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大张庄镇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张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大张庄镇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
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
为落实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要求,坚决实现空气质量保障目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淄博市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要求,经镇委、镇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保障目标
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赛前攻坚期(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9日)和赛时管控期(2022年1月30日至2月20日、3月1日至3月13日)。
(一)赛前攻坚期
各责任区、各镇直单位、各村、各企业全面完成各项重点治理任务,确保达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赛时管控期
除沙尘天气影响外,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开闭幕日当日(2022年2月4日、20日,3月4日、13日),镇府驻地、各村PM2.5日均浓度不超过75微克/立方米;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期间(2022年2月4日—20日、3月4日—13日,以下简称赛事期间),镇府驻地、各村力争保持空气质量优良。
二、实施范围
全镇辖区范围均纳入空气质量保障区域。临近赛期,将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和国家、省、市、县相关要求,对管控措施起止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三、管控要求
(一)切实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全面完成全镇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0.09万吨的目标任务。对全镇15个村已完成电代煤改造的2306户严格落实禁烧燃煤。(村建办牵头)对未实施电代煤改造的村、户,要使用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的清洁煤炭产品,加强煤质监管。(镇经贸委、各责任区牵头)管控范围内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镇经贸委,各责任区牵头)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原则,提前做好电源、清洁煤炭产品供应和储备工作,确保电源稳定供应及价格稳定,确保赛时管控期内群众正常取暖。(镇经贸委、各村、牵头)
(二)全方位管控非移动源排放
镇内各行业全面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工业企业根据赛期生产调控要求,实施错峰运输。(镇安环办牵头)
(三)加快推进工业源治理
坚强镇内涉锅炉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涉工业炉窑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实施绩效分级具有不可中断工序的行业,根据绩效分级结果实施相应管控措施。(安环办牵头)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全镇3家企业用电智能监控系统安装,有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企业(正常生产)全部完成一次活性炭更换。(安环办牵头)
(四)严格落实面源污染防控
加强施工扬尘控制,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8个100%”要求、其他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对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巡查力度,每周检查比例不少于65%。(村建办牵头)提高道路水洗机扫率,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路面范围内基本无浮土。赛时管控期,要进一步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在避免道路结冰的前提下,增加机械化湿扫频次。(环卫所牵头)对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等进行排查建档,因地制宜采取绿化、硬化等相关措施,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绿化、硬化的采取覆盖抑尘网等方式减少扬尘污染。(各责任区牵头)全面禁止秸秆、和垃圾等露天焚烧。(各责任区牵头)严禁野外用火,杜绝火灾隐患。(各责任区牵头)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职工食堂全部建成油烟净化装置,并全面开展一次清洗维护。(安环办、执法中队牵头)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坚决查处各类烟花爆竹私买、私放行为。(各责任区,市场监管所牵头)坚持移风易俗,引导党员、干部、签订烟花爆竹禁放承诺书及文明祭祀承诺书,禁止祭祀、禁止焚香烧纸,并积极劝导身边群众减少焚香烧纸、减少祭路、祭社等祭祀行为。(各责任区牵头)
(六)加强重点区域管控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管控专班要继续按照《大张庄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精细化管控方案》(源环委办〔2021〕7号)要求,加大对站点周边各类污染源的巡查监管与问题整改督办力度,站点周边3公里内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移动污染源、工业企业、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散煤燃烧等污染点源,建立管控清单,持续推进各类污染源精细化管控,并严格落实各项赛事管控措施,确保赛时管控期每天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优良。确保《精细化管控方案》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使全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目标要求。(大张庄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管控专班牵头)
四、应急强化措施
2022年2月4日—20日、3月4日—13日,根据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在落实赛时管控措施的基础上,按要求启动应急强化措施,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当上级预测到可能发生污染天气时,提前启动应急管控措施,确保满足空气质量要求。
(二)加强移动源管控
生产调控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各类施工工地停止使用燃油(气)非道路移动机械。(安环办牵头)
五、开展专项检查
赛时期间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赛时管控期间管控措施制定到位,确保全部符合赛时管控要求。对重点污染源要驻点蹲守,禁绝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应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如发布污染天气预警,重点排查各项应急强化措施执行情况。(安环办牵头)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责任区同志为成员,统筹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实施党政领导指挥调度,将方案的各项任务措施分解到相关部门和责任区,并督促落实到位。并建立赛时管控期党政领导日值守制度,督导本辖区管控措施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保障任务。
(二)强化督察问责
建立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督察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赛前攻坚期加大对实施方案及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督察力度。加强赛时管控措施及应急强化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察,对辖区或行业领域出现措施落实不力、偷排偷放、数据造假、超标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建立工业企业赛时管控期驻厂员制度,经专项培训后驻厂。
附件1
大张庄镇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作锋 党委书记
李树春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付军 人大主席
宋金福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郭传祥 党委副书记
任维峰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波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杜培霞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张欣彦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相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大张庄镇监察室主任
秦昌华 副镇长
韩 磊 人大副主席
唐彦娣 副镇长
成 员:刘国政 大张庄镇派出所所长
任海雷 大张庄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齐元兵 沂源县医院大张庄分院院长
亓培义 大张庄镇教体办主任
刘启财 张庄责任区党总支书记、安环办副主任、环保办主任
陈桂明 明末责任区党总支书记、信访办主任、信访助理
亓玉军 于土地责任区党总支书记、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王树娟 南岩责任区党总支书记、妇联主席
李良宝 综治中心主任、曹家庄责任区党总支书记
王德宝 赤坂责任区党总支书记
刘绵英 卫计办主任
房 凯 专职纪委副书记、县监委派出大张庄镇监察室副主任
左桂娟 财政所所长
魏佳君 文旅办主任
任秀云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娄延华 环卫所所长、综合执法队队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任维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启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移动源管控、工业源治理、面源污染防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4个工作专班。
(一) 移动源管控工作专班
主 任:任维峰 党委委员 副镇长
副主任:王学彬 交警中队队长
成 员:刘树奎 镇交安办主任
任海雷 市场监管所所长
主要负责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车用油品等方面管控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 工业源治理工作专班
主 任:张付军 镇人大主席
副主任:杜照文 工会主席 经贸委主任
成 员:刘启财 环保办主任
主要负责工业企业管控措施的推进落实。
(三) 面源污染防控工作专班
主 任:秦昌华 副镇长
成 员:娄艳艳 审计办主任
朱林强 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中队队长
李良义 镇城管执法中队队长
主要负责施工工地、道路扬尘、裸露土地、堆场扬尘、露天禁烧、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管控措施的推进落实。
(四)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专班
主 任: 宋金福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主任: 刘国政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 曹长春 镇安办主任
陈 楠 镇宣传干事
主要负责推进烟花爆竹的禁售、禁放措施落实,宣传动员。
附件1
大张庄镇督导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制度
一、督导时间:
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3月1日—3月13日
二、督导内容:
1、镇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导各镇办保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镇办党政领导日值守制度落实情况,错峰生产落实情况,专题会议部署情况。重点检查驻厂员制度落实、企业减排措施“明白纸”制定和培训、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散煤管控和秸秆禁烧等情况。
2、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导挂包企业、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条件下各项强化措施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治污设施“同启同停”,各类台帐清单建立,中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智能用电设施运行、扬尘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相关要求:
各挂包领导牵头,各部门靠上负责,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置。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每天下午16:00前,相关部门将督导情况报镇环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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