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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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340Y/2021-512487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公布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东里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源县东里镇文山街25号;邮编:256101;电话:0533-3311011;邮箱:dl331101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里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67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主要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共制作和主动发布政府信息58条,便于群众浏览或办事需要。
2.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将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认真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对涉及六稳六保政策信息进行转载发布,扩大六稳六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进一步巩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3.2020年,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清理规范性文件数0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环节。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东里镇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专题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确保东里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执行东里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办公室认真把关,办公室严格审核,经领导审定后发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未出现不规范信息发布的情况。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大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主动公开栏目更新的频率和质量。
四是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东里镇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2020年年底,配合全市新政务公开平台使用,及时新建目录、将数据从老平台迁移至新平台,在县政府和大数据局的指导下实现了新老平台的平稳过渡,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等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进行对对接、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各科室、处所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办理答复建议提案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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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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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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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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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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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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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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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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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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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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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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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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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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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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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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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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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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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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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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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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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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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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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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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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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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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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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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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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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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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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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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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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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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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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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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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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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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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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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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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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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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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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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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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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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栏目信息发布有时存在不及时现象,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栏目发布信息数量较少质量不高,存在数量发布较少及质量较低等情况。下一步,我镇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网站的日常信息维护工作,及时补齐栏目信息,对于各类信息及时发布。各部门之间定期进行的自我查找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一些信息较少,信息质量不高的栏目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充实、完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