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340Y/2021-512487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

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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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公布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始,至2020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东里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源县东里镇文山街25号;邮编:256101;电话:0533-3311011;邮箱:dl331101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里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67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主要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共制作和主动发布政府信息58条,便于群众浏览或办事需要。

2.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将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认真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对涉及六稳六保政策信息进行转载发布,扩大六稳六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进一步巩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3.2020年,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清理规范性文件数0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环节。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东里镇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专题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确保东里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执行东里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办公室认真把关,办公室严格审核,经领导审定后发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未出现不规范信息发布的情况。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大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主动公开栏目更新的频率和质量。

四是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东里镇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2020年年底,配合全市新政务公开平台使用,及时新建目录、将数据从老平台迁移至新平台,在县政府和大数据局的指导下实现了新老平台的平稳过渡,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等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进行对对接、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各科室、处所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11日起至2020年1231日,办理答复建议提案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栏目信息发布有时存在不及时现象,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栏目发布信息数量较少质量不高,存在数量发布较少及质量较低等情况。下一步,我镇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网站的日常信息维护工作,及时补齐栏目信息,对于各类信息及时发布。各部门之间定期进行的自我查找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一些信息较少,信息质量不高的栏目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充实、完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