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
标题: 东里镇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340Y/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15 发布机构: 沂源县东里镇人民政府

东里镇学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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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里镇学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淄博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关于印发<沂源县教体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源教体函〔2020〕3号)及县教体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东里镇学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各学校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三、健全防控组织指挥体系

   (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设立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指挥全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和指挥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制度,共同联防联控;负责及时分析研判学校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学校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班级防控方案和措施的落实;负责落实三检两报告”制度,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等。

东里镇学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成军

副组长:杨金光  杜兴成

 员:徐志伟  张志红  陈全叶 何玉森 张元富   

张洪刚  王宝庆 王京明  梅玉亮 翟忠厚   

何玉波  孟祥国 高希富  翟兆红 翟所庆  

陈德启  

(二)出现重大疫情,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到一线指挥调度。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三)东里镇学区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和咨询电话。值班电话为0533-221587524小时)

四、假期紧急应对

(一)立即停止一切集聚性活动。一律停止组织学生假期到校活动等,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一律停止人群集聚性活动。

(二)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执行出入校园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三)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教育学生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集聚性活动。

(四)做好重点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有重点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师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

(五)做好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做好期间值班值守,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办公室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六)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及时汇总学校疫情信息,做好防控知识、政策的转发及宣传,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等。

五、开学前准备

(一)做出延期开学决定。根据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研判开学时间,适时确定开学时间和具体条件,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向学生、家长公布。

(二)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各单位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根据县教育和体育局通知确定教职工上班时间。

(三)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教学。各单位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科学制定学生学习课表和生活指南,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通过网络等方式做好学生答疑、指导工作。

(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各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提升学校基础设施和条件,并提前制定好校园隔离观察工作方案。

(五)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各单位对学校办公室、教室、图书阅览室、食堂、公寓、厕所、运动场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毒,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同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日常消毒方案。

(六)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在开学前,各单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14天,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

(七)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加强同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八)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制定疫情应对预案,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引导师生听官宣、不信谣、不传谣。

六、开学后的日常防控

(一)落实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返校前,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二)加强健康状况检测。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组织返校师生每天测量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即佩戴口罩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三)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引导师生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四)严格校外人员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五)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争取卫生健康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办公室、教室、公寓、食堂、运动场、图书阅览室、厕所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七)加强自查整改。要坚持进行自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落实保障措施。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九)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七、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做好教育教学统筹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学校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八、疫情报告程序及流程

(一)应急处置

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师生、后勤人员身体出现异常,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身体健康状况异常者要及时上报,及时跟进后续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1、报告程序班主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负责人学区疫情防控专班(安办3316369;东里卫生院13287003286学区主任镇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县教体局)

2、突发事件监控: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当及时告知疫情报告人,学校要进一步排查登记,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凡是班级有发烧、恶心、呕吐的学生,班主任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汇报学校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校长。然后疫情报告人带领学生立即到学校留观室观察等待,留观室负责人陪学生在留观室,做好登记,做好请假手续等待家长,家长带走学生后,留观室负责人立即对留观室进行通风消毒。

2)全体师生一旦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病例,应立即报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汇报学校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校长。校长汇报东里镇学区学区安办(3316369)和东里镇卫生院(3316120),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做好有关工作。

3隔离室观察人员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如传染病、染病烈性感染,请示政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二)应急处置流程:

1、处置流程

1学生在校期间体温异常处置流程

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宿管员等),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进行体温复检,并在旁陪护安抚;经复检然体温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按程序逐级上报。同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来校接学生回家(提醒家长接送学生要使用私家车或120专用车)自觉隔离或就医诊断、治疗。班主任要做好追踪记录。异常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2)师生入校测温异常处置:测温人员在校门口测温,如果发现体温异常,体温<37.3℃,临时留观点校医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在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由校医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启动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家长、校医、疫情报告人等联合处置)。

3、转运与诊治

启动应急处置后,通知120救护车(家长自驾车)到校,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患病人员是学生的通知家长,中、高风险地区不允许家长自驾运送,低风险地区可由家长自驾运送学生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

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生每天自测体温两次并报告班主任。返校时上交医院诊断证明和不在校期间的晨午检体温记录,校医登记。学校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疾控中心、县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4、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

在县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县疾控中心第一时间进校指导学校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确定集中医学隔离人员范围、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等工作;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学校配合做好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

5、其他要求

学校在校门口、教室、宿舍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疫情防控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管理,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师生学习生活轨迹相对固定。师生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监测、上报健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落实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积极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构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要进一步压实岗位责任制,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当做当前最大政治任务,践行教育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诠释“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好学生平安的坚强守护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6、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2021年6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