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档案馆

沂源县档案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1月修订)

时间:2021-01-21

 

 《沂源县档案馆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县委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县档案馆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并及时做好政策性解决工作。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县档案馆专项规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动态:主要包括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五)统计数据:主要包括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

(六)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本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与各类专项资金。

(七)建议提案:主要包括本单位受理的建议提案回复和办理情况

(八)清单信息:主要包括本单位权责清单和清单更新情况

(九)其他: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

2.沂源档案信息网(http://da.yiyuan.gov.cn/)。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4.同时在沂源县档案馆一楼查档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瑞阳路与鲁山路交界处,儿童乐园西门对过;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2343200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本单位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单位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政府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单位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沂源县政府网站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档案馆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瑞阳路与鲁山路交界处(儿童乐园西门对过)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2343200     

    真:0533-2341210

电子邮箱:yyxda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418

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沂源县档案馆

                                         2021年1月21日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邮寄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

 

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doc

 

 

 

沂源县档案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2

沂源县档案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我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档案馆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瑞阳路与鲁山路交界处县档案馆三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2343200;传真:2341210;电子邮箱:yyxda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档案馆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定期对本单位的公开信息进行更新,让公众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到我单位相关的政府信息,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1、主动公开内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县档案馆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府部门文件、政府会议、业务工作等方面。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县档案馆未接书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对单位预决算情况等重点领域的工作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县档案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同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安全、有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以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配备了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1名,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和公开工作,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县档案馆未接到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我馆未接到书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做到及时、有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档案馆                       

  2021121

 

沂源县档案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8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9年,我馆在部门文件、政策法规、基层动态、部门会议等方面主动公开了档案相关信息。今年以来主动公开向市档案馆、山东档案杂志、中国企业档案杂志、中国档案咨询网、沂源电视台、沂源通讯等媒体上报并发表各类信息20余篇,在县政府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栏平台上传各类信息15条。在机关设立公示栏,及时公布我馆政务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县档案馆有关信息公开等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建立公正透明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和县政府安排,我馆积极抓好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明确要求馆各科室将年度重点档案工作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政策及制度进行依法公开,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进行了统一要求,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成立了由馆长任组长,分管副馆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沂源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内容不涉密,我馆专门成了保密工作小组,负责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流程,实行起草人、科长、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四级审查制度,保证既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又维护公共信息安全。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馆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为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我馆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根据有关申请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化运行,方便社会各界的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沂源县档案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沂源县档案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沂源县档案馆

                                              2020年1月6日

 

 

 

沂源县档案局<br/>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6

根据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县档案局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现将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县档案局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围绕市县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还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提供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加强网上公开,完善了沂源县档案局网站,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二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政策法规1条、业务工作16条。

(一)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箱和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对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主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档案局门户网站、县电视台和沂源通讯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单位均做到了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对于需要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三级复核后方可上传到网站公开,进行信息发布。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截至目前,我单位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办法》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县档案局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至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档案局联系(联系电话:0533-3250100;电子邮箱:3250102@163.com)。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沂源县档案

                           2018223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06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40

 

 

 

 

 

 

 


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13

沂源县档案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6-04-05

沂源县档案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2

沂源县档案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06

沂源县档案局201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27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31

沂源县档案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档案局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和县政府安排,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另外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沂源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沂源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档案局主动公开了关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方面档案工作信息:一是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时将8条档案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及时在本局“沂源档案”网站公布工作动态31条。同时积极向市档案局、沂源电视台、沂源通讯、今日信息等媒体发表各类信息19篇;三是在局设立工作展示栏,公布局政务公开内容。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档案局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还需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等。

 

 

                                   200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