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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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05XQ/2020-203515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财政局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 指标 | 五级 指标 | 维护内容及要求 | 责任主体 | 时限要求及方式 |
局领导分工 | 局领导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职责分工及简介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及时公开 | ||
领导活动及文论 | 局领导领导活动及文论 | ||||||
机构 职能 | 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 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 |||
工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 各单位职责任务清单 | ||||||
权责清单 | 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链接县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 | |||||
法规 公文 | 部门文件 |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沂源县政府部门、单位文件 | 县财政局办公室、法规税政科、预算科、国库科、科技教育文化科、行政政法科、综合科、机关党委办、经建科、社保科、农业科、政府采购和预算管理科、债务和资产监督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国有企业管理科、会计科、监督评价科等。 | ||||
政策解读 | 文件解读材料,需与对应政策文件双向关联 | 与所解读文件同步公开 | |||||
文件修改废止 | 包含文件清理结果的文件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 | 登记编号之日起2日内在网站公布 | |||
政策库 | 针对当前社会热点、惠民政策等,整合梳理成的财政政策汇编、政策库等。 | 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人事任免 | 重要人事任免信息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信息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重大行政决策 | 执行效果评估 | 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规划 计划 | 县政府部门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 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其他计划及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部门 会议 | 部门会议 | 部门单位各类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
减税 降费
| 惠企政策 | 在相关财政政策文件制定后要及时向“惠企政策”栏目推送,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 | 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 | 已出台的惠企政策,要及时发布到“惠企政策”栏目,今后新出台的政策,要在政策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上传工作 | |||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 沂源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沂源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及时公开并根据中央、省有关收费项目政策及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实时更新 | |||||
政府性基金目录 | 沂源县政府性基金目录 | ||||||
涉企财税政策 | 国家、省、市、县涉企相关财税政策文件 | 及时公开国家、省相关财税政策 | |||||
减税政策 | 国家、省、市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 | 及时公开国家、省、市相关减税、降费政策 | |||||
降费措施 | |||||||
优化服务
|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 链接山东政务服务网(淄博市)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 | |||||
优化营商环境 | 配套措施 | 根据《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制定的配套措施 | 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和预算评审科 | 配套措施制定后20个工作日之内 | |||
工作动态 |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 | 及时公开 | |||||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 增创区域发展活力,强化财政金融支撑进展、执行情况 | 完成《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16号)工作任务相应季度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 |
县财政局投融资管理科
| 2020年4月、7月、10月和2021年1月底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 ||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展、执行情况 | 完成《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16号)工作任务相应季度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2020年4月、7月、10月和2021年1月底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 ||||
决胜脱贫攻坚进展、执行情况 | 完成《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16号)工作任务相应季度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 | 县财政局农业科及其他相关科室 | 2020年4月、7月、10月和2021年1月底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重大风险底线进展、执行情况 | 完成《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16号)工作任务相应季度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 | 县财政局债务和资产监督管理科 | 2020年4月、7月、10月和2021年1月底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 ||||
十二大攻坚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 重点改革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情况 | 重点改革攻坚行动进展及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评价情况 | 县财政局国有企业管理科 | ||||
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攻坚行动 | 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攻坚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评价情况 | 县财政局投融资管理科 | 按季度公开 | ||||
特殊群体关爱服务 | 加大价格补贴力度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价格补贴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社保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中小学教育发展 | 消除中小学“大班额”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科技教育文化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幼有所育 | 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科技教育文化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医疗卫生能力建设 | 加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社保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加强疫情防控哨点体系建设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哨点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社保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殡葬改革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社保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农民工工资支付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社保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省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社保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残疾人关爱保障 | 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社保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社保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综合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城镇棚户区改造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基本实现全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经建科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财政民生保障 | 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淄博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财政民生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
县财政局预算科、国库科、经建科等相关科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 | 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局各相关科室 |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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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标题名称统一为:对xx次会议第xx号建议/提案的答复(建议/提案主要内容),如“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大农业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兑付项目资金,促进农业产业快速发展的提案)”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1个月内 | |||
政协委员提案 | |||||||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部门单位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答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
财政 信息 | 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 | 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 | 县财政局预算科、国库科 | 链接“县预决算公开平台 ”,政府预决算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通过此平台公开;各部门单位应自财政部门批复其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通过此平台主动公开 | |||
财政收支 | 月度财政收支信息,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财政收入走势预判(具体形式和内容参照省财政厅网站“财政数据”栏目,网址: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05 79/index.html | 县财政局国库科 | 按月公开 | ||||
政府债务 | 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以及本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内容 | 县财政局债务和资产监督管理科 |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的要求及时公开 | ||||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 专项资金目录 | 省、市级年度专项资金目录 | 县财政局预算科、经建科、社保科、农业科、科技教育文化科、行政政法科、综合科、监督评价科等相关科室。 | 按年公开 |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国家、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等管理制度 | 及时转发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政策 | |||||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 省、市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专项资金分配公式和因素、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和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按因素法分配且无申报环节的,不需公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申报环节的其他相关信息;按项目法分配的资金,不需公开专项资金分配公示和因素) |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 | 链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 | ||||||
行政 执法
|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机构以及有关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XXXX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如:县水利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监督评价科 | 及时公开并根据本部门单位权力、责任事项变化动态调整 | |||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 |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包括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XXXX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如:县水利局行政执人员资格清单) | 及时公开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 |||||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办理场所、联系方式、示范文本、办事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办理时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 XXXX局(委、办)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如:县水利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 及时公开并根据指南内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 |||||
行政执法流程图 | 行政执法流程图(包括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县XXXX局(委、办)行政执法流程图(如:县水利局行政执法流程图) | 及时公开并根据执法流程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 |||||
执法结果 |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 县财政局监督评价科 | 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执法统计年报 | 本部门、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 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 | 每年1月31前公开 | ||||
公共资源配置 | 政府采购
| 采购目录 | 包含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策文件 | 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和预算评审科 |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 ||
合同公开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 链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市县合同公开”栏目 | |||||
验收公开 | 验收结果公告 | 链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市县验收公开”栏目 | |||||
卫生健康 | 疫情防控 | 复工复产复学 | 复工复产复学政策文件 | 各行业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相关政策措施、解读材料、媒体报导、配合开展的工作情况等信息 | 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经建科、社保科、综合科、农业科、科技教育文化科等相关科室。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复工复产复学政策解读 | |||||||
复工复产复学媒体报导 | |||||||
灾害事故 救援
| 灾害事故预警 | 安全生产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灾害预警信息等 | 县财政局办公室等相关科室 | 及时公开 | |||
应急预案 |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事故灾害类预案、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自然灾害类预案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等。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国资 国企 | 县管企业财务信息 | 国有企业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及以上指标同比或环比变化等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参照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公开形式参照省政府网站“国资国企信息”栏目(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3 012/index.html?number=SD0821) | 县财政局国有企业管理科 | 按月公开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监督与救济渠道(说明监督与救济渠道信息,包括监督与救济渠道的机构名称、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等信息)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2.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3.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7.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8.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并在年度报告中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数据、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采用电子书、结构化展示、有声朗读等多种形式对年度报告进行展示,图文并茂,增强年度的可读性并提供年度报告下载 | 县财政局办公室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