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财政局
标题: 沂源县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05XQ/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财政局

沂源县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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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沂源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健全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指定了办公室1名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公开机制。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着力抓好公开责任、审批、备案和监督四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是坚持群众导向。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公开的重点,突出做好预决算信息、财政数据、政府采购信息、会计信息的公开,及时更新财政动态等信息。制定并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方便群众申请。

    二、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概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围绕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的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和《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范围和内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全面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多条,包括2018年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及中标公告、沂源县财政局日常工作动态、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2018年预算公开等几个方面。

    (二)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1、2018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对政府要求的各项可以公开的内容都及时予以公开。

2、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涉密类文件,二是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文件,三是法律等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财政局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不收费,公众可以通过政府信息网直接查看。2018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较为满意。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 。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快建立透明预算制度。今年1月份,2018年政府预算经县人大批准后,于1月29日在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了《关于沂源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相关报表。同时批复了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并于2月9日在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5月份,各镇人民政府相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各镇的财政预算报告及附表,并按时在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

(二)扎实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我局重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及时公开收费目录清单。我们先后于4月12日、11月30日两次更新公布了《2018年沂源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2018年沂源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8年沂源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于5月28日、11月29日及时转发了《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三)扎实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信息、典型案例等信息。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信息的公开,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四)加大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突出公开重点。明确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并根据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领域的特点,将政府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信息等重点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二是强化公开实效。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政府采购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时限要求。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谁实施、谁公开”的原则,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为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和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扩展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2018年,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和教育,使局机关工作人员强化公开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适应信息公开的需要。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公开的档次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公开工作中不断探索、大胆试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同时坚持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不断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文稿解读】沂源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doc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