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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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05XQ/2020-197344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财政局 |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8;行政许可0,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55;行政事业性收费11;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项目数量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今年着重加强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公开信息保密审核、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公开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力度,对信息公开的目录、组织、流程、审核、方式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指定我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机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实行政务公开AB角工作制度,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二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4件,我局承办的4件都已办理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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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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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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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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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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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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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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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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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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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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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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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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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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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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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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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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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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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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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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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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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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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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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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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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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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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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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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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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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是专职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财政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