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财政局
标题: 沂源县财政局202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 年1月份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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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财政局

沂源县财政局202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 年1月份修订)

发布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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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财政“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财政收支分析。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1.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

2.“沂源财政”(微信号:yiyuancaizheng)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4.同时在沂源县财政局一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沂源县胜利路12号,办公电话:0533-3241445,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本机关在沂源县财政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财政局,具体业务受理部门为沂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2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445

传  真:0533-3241445

电子信箱:cz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处理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沂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县城胜利路12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41445

  传 真:0533-3241445

  电子信箱:cz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418

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五、政务公开体验区 

沂源县政府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设置两处政务公开体验区,欢迎前往体验。 

 

 

 

 

 

 

 

 

 

                              沂源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可多选)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注:若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