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财政局
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应用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05XQ/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06 发布机构: 沂源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应用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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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惠民补贴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安全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充分发挥惠农政策效益,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使用管理的通知》(鲁财农[2020]2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2020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中提出的“一本通”系统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应用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推进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惠民惠农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惠民惠财政补贴资金“一通”使用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明确使用范围,规范操作流程及部门管理职责,加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为广大补贴对象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二、清理整顿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范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通”管理使用情况和资金发放情况(重点为上级要求纳入“一本通”系统发放的补贴项目,是否已纳入系统管理)

(二)具体内容。惠民补贴是否应纳未纳、通过“一本通”发放的补贴资金流程是否规范、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执行。主要理清、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明确发放项目。省财政纳入“一通”系统发放的各类惠民财政补贴43(详见附表1)。对上级要求纳入“一本通”的补贴项目,实际通过直拨方式发放,且未能出具合理证明文件的,将作为重点清理对象,要求有关单位对照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是否通过“一本通”系统发放。对于补贴目录中没有的补贴项目,需要纳入“一本通”系统发放的,由补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增加补贴发放目录。

2.明确部门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形成分工科学、责任明晰、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乡镇负责补贴底册填制。按照补贴项目发放要求,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宣传补贴政策,采集、公示补贴信息等工作。乡镇有关站(办、所)具体办理补贴对象的信息采集、核查、公示、整理、录入等工作。乡镇财政部门负责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的收集、分析、统计等工作。乡镇政府及有关站(办、所)对涉农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惠民补贴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补贴信息审核。民政、水利、农业农村、卫健等惠农补贴部门负责对乡镇站(办、所)提报的相关补贴信息进行审核,测算资金需求,向财政部门如实提供补贴对象、补贴数额等信息,并负责惠民补贴的资金支付和账务核算工作。

3)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和信息系统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管理,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涉农补贴发放信息,及时向惠民补贴主管部门下达支付额度,监督金融代理服务,对域内补贴资金实行全程动态监管。

4)金融机构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人民银行国库直接拨入农户的“一本通”存折账户。代理发放服务的商业银行负责补贴对象身份及银行账户信息联网核查、个人账户开设,按照财政部门提供的惠民补贴发放信息,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准确兑付补贴资金。按照补贴对象需求提供补贴资金到账短信服务,同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结果签章后反馈给补贴主管部门。

3.明确发放流程。补贴主管部门要按照系统设定的操作权限、流程和业务规则使用本系统,按照规定的工作职责,做好数据采集、信息公示、身份核查、账号提取、数据审核和资金发放等工作。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控制“系统外发放”补贴资金。按要求纳入“一本通”管理的惠民补贴,必须通过系统发放,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系统外发放”的,主管部门应提报书面申请,并在系统中填写详细情况说明及批准人姓名;财政部门要对补贴资金“系统外发放”程序严格审核把关,无特殊理由或情况说明、批准人填写不规范的,不准使用“系统外发放”方式发放补贴资金。

(2)代理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在惠民补贴发放中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县“一本通”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

(3)系统中补贴对象户籍等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涉及用户要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三、时间安排

根据本次“一本通”系统规范清理要求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按照以上提到的内容,要求各镇(街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排查。

各镇(街道)、主管部门于1130日前向县财政局报送自查工作报告和自查情况表(详见附表2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树立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规范发放意识。实行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制度是确保财政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本通”清理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各部门之间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惠民补贴管理的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惠民补贴发放工作,把惠民政策落实好,把事办好。

(三)强化责任,全面提高“一本通”管理水平。对惠民补贴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县财政部门反馈,由县财政部门统筹协调解决,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做好惠民补贴“一本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