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财政局
标题: 【文稿解读】解读《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字〔2020〕37号文件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05XQ/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1 发布机构: 沂源县财政局

【文稿解读】解读《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字〔2020〕37号文件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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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的背景

2020年1月22日,省政府以鲁政字〔2020〕16号文件印发《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 ,在全省部署开展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4月16日市政府以淄政字〔2020〕37号文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字〔2020〕16号文件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工作。为做好贯彻落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字〔2020〕37号文件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通知》 (源政字〔2020〕106)(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征求并吸纳了县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了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五部分内容,概括为三个板块

(一)明确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的范围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滚动使用,规范管理、防控风险”原则,坚持有解思维、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和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理念,以机制创新高效赋能为重点,以财政资金循环使用和绩效提升为目标,变无偿拨款为资本金注入,变“奖补”为股权,变“行政化分配”为“市场化运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奋力推动沂源加速崛起。试点范围聚焦“六大赋能”和“产业攀登”攻坚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方向,以“四强”产业、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我县挂牌企业和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为主。

(二)主要任务

概括为“建立五项机制" ,即:明确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受托管理机构和被投资企业等各方的职责,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建立项目投资运作管理机制,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建立受托管理机构竞争机制,以市场化方式遴选受托管理机构,优先选择政府出资的投资类企业;建立资金监管和股权登记管理机制,实行专账管理和第三方商业银行托管制度;建立股权投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对受托管理机构的激励约束、容错容损管理和项目让利管理。

(三)实施步骤和强化工作落实

按照“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的步骤,先行选择直接服务经济发展且后续经营具有盈利性的部分项目资金,试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2021年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法治观念、转变思维理念,做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与政府引导基金、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方面的衔接配合,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