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财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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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05XQ/2022-522906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3-0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财政局 |
为进一步加强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全县财政工作实际,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规范工作,抓好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真实准确原则。政务公开要以真实为前提,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利于监督原则。坚持事前公开、事中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增强监督的超前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四)执政为民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抓住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突出在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及时公开有关民政信息。
(五)坚持安全稳定的原则。配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切有碍稳定的事项不能公开。
(六)坚持保密审查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长效协调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经常性调整机制,根据任务要求、工作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定期公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所有政务信息在制作或获取特别是文件起草时,都要依法依规认定其公开属性,并进行标示。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谁提供、谁审查”和“一事一审”的要求,各科室在报送公开信息前,逐条梳理,确保审查责任到位。
四、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受理机构为沂源县财政局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2号
2.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办公电话:0533-3241445
5.邮政编码:256100
6.电子邮箱:czjbgs@zb.shandong.cn。
(二)落实指导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编制公开事项目录。组织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及时公共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马中举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二)严格考核惩罚。县委、县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局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批,确保工作质量,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机关的年终考核,对影响机关年终考核的,将严格追究各科室和个人的责任。
(三)落实责任。各局属单位、科室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要利用好县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问题。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做好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四)完善平台。积极做好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工作,加强系统内网站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