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细化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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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05XQ/2022-524747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财政局 |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财政部有关部署要求,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推进直达资金直达基层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高效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目的和意义
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是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建立特殊转移支付的一种创新管理机制,对直达资金实施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管理。细化直达资金就是要求投入方向精准、项目明确、规模可控、绩效明显,保证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任务。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库科,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配管理方案,专项推进中央直达资金相关工作。在开展直达资金预算执行、资金支付、核算对账、资金监管等方面工作上,一要建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直达资金台账、直达资金直接拨付制度、直达资金监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并推动直达资金信息公开。二要加强对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使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规定,将直达资金细化分配到预算单位。三要对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四要科学合理分配直达资金,强化资金公共属性,确保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
(二)落实专人办理。明确直达资金工作责任人,实行直达资金专人办理制度。农财科要及时将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分解到各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及时将资金分配到预算单位并全程监管资金使用,要求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再根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各业务科室人员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在一体化平台指标系统对直达资金预算指标进行标识。由国库科对资金流向全程监控,如触及系统预警发出提醒和警告的,要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查明原因并进行整改。
(三)精准分配资金。要科学合理分配直达资金,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在养老医疗方面,要落实好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等政策,及时拨付到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用于个人待遇发放。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方面,要落实好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纳入低保等政策,及时足额将低保金发放到低保对象,通过“一本通”系统发放落实。在特困人员救助方面,要落实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及时足额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发放到特困人员个人或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体账户。直达基层财政资金分配率为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动态监控。财政部门是直达资金监控主体,依托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实现监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对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和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情况的监控,压实在线监控、预算信息核实、违规问题处理、监控情况报送及相关督促指导等工作责任,重点监控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错纠偏,保证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加快支出进度。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保障支出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规范高效使用直达资金。直达资金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