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全县残疾人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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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23493219608Y/2021-520080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
各镇(街道)残联,县残联机关各科室,县残疾人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机动车驾驶技术是残疾人的一项重要职业技能,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为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掌握汽车驾驶技能,助力其实现就业创业和提升生活质量,现就残疾人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具有沂源县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按照《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1号)规定,在残疾人汽车驾驶定点培训机构(省市指定的专门培训残疾人汽车驾驶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二、补贴项目及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每名残疾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三、补贴程序及提交资料
残疾人在残疾人汽车驾驶定点培训机构,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培训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向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沂源县残疾人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审批表》(一式2份),县残联对残疾人申报补贴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发放补贴。
四、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沂源县残疾人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审批表
沂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