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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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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5-1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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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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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办字〔2020〕23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8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39号),加快推动我县5G网络规划建设和应用发展,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的原则扎实推动5G网络规划布局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示范,为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沂源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实现全县城区重点区域5G连续覆盖,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智慧医疗、车联网等领域打造一批5G行业应用示范项目。

2022年5G网络实现城乡深度覆盖和重点村庄覆盖,5G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5G应用典型案例;5G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行业应用、产业融合发展居全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在县5G网络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见附件2)指导下,县铁塔公司负责编制全县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按照整合存量、共建共享原则,有效整合现有基站资源,汇总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5G基础设施需求,加强与发展改革、勘探测绘、大数据等部门、单位的沟通,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节约高效。(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铁塔公司、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二)加强规划衔接和协调。将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各相关部门制定国土用地、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电力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山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对通信基础设施预留需求的有关规定,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责任单位:县铁塔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沂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三)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县铁塔公司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强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室内分布式系统建设需求的统筹,规范5G基站建设管理,加快5G基站建设。依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按照密集城区—一般城区—郊区—农村次序推进5G网络有序建设,加强公共服务机构、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重点商业圈和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5G网络部署,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强化网络与应用的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县铁塔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镇政府

(四)推动公共资源开放。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统筹共享社会挂高资源与通信铁塔资源促进移动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所属公共建筑、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公交站台、景区、校园、医院等各类公共资源,以及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道路指示牌、广电塔、气象塔等相关公共设施应免费向县铁塔公司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放,并提供建设场所和便利条件。通信基站杆塔资源应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放,推动“一杆多用”,实现资源共享。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基站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县铁塔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五)加大电力保障。供电、铁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密切配合,成立电力保障工作专班,做好5G基站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满足5G基站设施运营用电需求。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全面摸查现有存量转供电基站情况,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分批改造为直供电基站。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基站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10号)、《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等文件规定的电价标准,确保电费降价改革红利传导惠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铁塔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镇政府)

(六)优化5G网络建设环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5G 基站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额外费用。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网络基础设施、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和损毁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给予相应补偿,并及时补充替代站址,防止出现信号盲区。(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

(七)加快5G应用示范积极推动5G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在智慧工厂、智能车间、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电网等领域开展5G应用示范,打造行业创新应用标杆。鼓励龙头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强合作,在5G应用上先行先试,共同打造5G应用样板。推动5G体验中心建设,展示基于5G的多元化应用场景及示范应用,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居民感受度,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县铁塔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5G网络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全县5G网络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将5G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各镇政府要建立完善相应组织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辖区5G网络建设。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推进5G网络建设,负责推进归口管理的公共区域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镇政府负责推进辖区内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县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5G基站选址、建设和协调工作,确保完成年度重点工作;县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作为网络建设主体,负责加大投资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按时完成5G基站设施建设任务。

(三)强化督导落实5G基站建设实施清单制管理,落实各部门、单位责任分工。专班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督导推进机制,督促问题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宣传5G网络建设工作和应用示范成果,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大力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0年沂源县5G网络规划建设重点工作清单

2.沂源县5G网络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0年沂源县5G网络规划建设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1

加快5G网络建设,实现全县城区重点区域5G连续覆盖。

县铁塔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2

6月底前完成编制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铁塔公司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3

将5G网络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各相关部门制定国土用地、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电力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

县铁塔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政府

4

严格落实《山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对通信基础设施预留需求的有关规定,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铁塔公司、各镇政府

5

开放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建筑、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公交站台、景区、校园、医院等各类公共资源。

各镇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县铁塔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6

开放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道路指示牌、广电塔、气象塔等相关公共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电力杆塔开放共享。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镇政府

序号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7

铁塔、基础电信运营商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放通信基站杆塔资源,推动“一杆多用”。

县铁塔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8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基站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

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9

供电、铁塔、基础电信运营商要密切配合,4月底前成立电力保障工作专班。对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基站开展直用电改造,新建基站使用直供电。

县供电公司、县铁塔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镇政府

10

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

县供电公司

11

落实山东省关于转供电电价标准,确保电费降价改革红利传导惠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

12

加强监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5G基站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额外费用。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

13

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网络基础设施、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

14

推动5G与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在智慧工厂、智能车间、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电网等领域开展5G应用示范,打造行业创新应用标杆。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

15

成立相应5G网络建设推进工作专班,主动对接铁塔、基础电信运营商,制定辖区5G网络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切实推进5G网络建设。

各镇政府

 

责任单位中标黑体的为牵头单位


附件2

 

沂源县5G网络建设推进工作专班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  涛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杜  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唐乃宝  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陈奉义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杨树锋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吴春霞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马文成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蔡  洁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岩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韩启龙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亓春霞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冬菊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齐元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亓富斌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朱秀兰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张发军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郑孔海  县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卞振华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岳  川  县铁塔公司总经理

马  金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吴茵凯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杨兴本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杨晓英  县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

丁秀海  历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宣统委员

朱秀营  南麻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晋修  南鲁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耿福启  鲁村镇副镇长

陶国刚  大张庄镇人大主席

秦  伟  燕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冬  中庄镇人大主席

刘佩田  西里镇人大主席

鹿子礼  东里镇人大主席

白  亮  张家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  超  石桥镇副镇长(挂职)

李  洁  悦庄镇副镇长

          马福义  沂源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杜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