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电子邮局
                 
  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多云转阴有小雨,北风,2-3级,最低气温3-4度,最高气温9-10度。明天夜间到后天白天:小雨转多云,东北风,3-4级,最低气温2度,最高气温8-9度。
首页->“百件实事网上办” ->劳动与社会保障 ->优待抚恤  
· 工资福利
· 就业
· 劳动仲裁
· 劳动关系
· 劳动能力鉴定
· 社会保险
· 退休管理
· 社会救助
· 社会福利
· 优待抚恤
· 退伍安置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优待抚恤

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

 

  法规依据为:《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办理流程:    

一、   评残范围: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二、在评残范围内的人员,向县民政局提供个人申请,持本人病历到省荣军总院作残疾鉴定。

三、省荣军总院对作出的鉴定结果反馈回来后,符合评残条件的上县民政局办理评残手续。

 

  

 

主办:沂源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源县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