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6月份全县污水处理费 征收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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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6月份全县污水处理费
征收情况的公示
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淄博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淄政字〔2021〕4号相关规定,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将2025年1-6月份全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1-6月份,我县共征收污水处理费1017.15426万元。按照《关于继续执行源发改发(2021)160号文件的通知》源发改价格〔2024〕43号规定,居民用水执行价格:1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执行价格:1.2元/立方米;自备水源用水价格:1.4元/立方米。
特此公示。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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