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沂源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通运输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共抽取了案卷6卷,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组织公职律师,依据全省案卷评查标准进行审查,对案卷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于5月21日、5月22日、5月23日分别下发了评查意见,提出整改建议19条,督促各执法部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