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审计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做到“三个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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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范工作标准。制定了《沂源县审计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规范》,从组织机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监督和保障、培训和考核等方面全方位布局、明确要求,确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流程。 二是规范文书模板。在审计公开文书上,明确了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审计进点公告等4个审计公开文书,实现规范化公开。在审计与政务公开工作融合上,将政务公开要求在审计文书上予以体现,明确在预算执行审计、政策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政府投资审计等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中标明“本报告和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在政务公开工作文书上,规范了拟稿处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公开申请答复等3种标准格式。通过三管齐下,推动政府信息规范公开。 三是规范公开目录。对照国务院部委制定的公开目录,参考十几个省市县的目录事项,结合权责清单,坚持“精细严实”的编制原则,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了公开目录更贴合公开实际,让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标可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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