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件(序号11)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8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件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道路及工地扬尘管理不到位。现场抽查周村区2个、文昌湖区2个、淄川区1个、临淄区5个、沂源县1个建筑工地,均未达到六个“100%”的要求,扬尘抑尘措施不到位,喷淋降尘设施形同虚设。高青县北环路高速公路整段施工现场、小清河复航工程,临淄区乙烯南路、公泉路,金岭镇驻地纬六路、兴边路,经开区建陶工业园道路等扬尘严重。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4#、5#尾矿库坝外坡无植被,坝体表层洒水不及时,存在扬尘污染。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矿业公司赤泥堆进出车辆运输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

整改目标

推进道路及工地扬尘防治,防控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一是矿山扬尘整治方面。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4#、5#尾矿坝外坡已栽植棉槐,其中,3#坝栽植23453棵,面积35180㎡,4#坝栽植11078棵,面积:16617㎡,5#坝栽植29612棵,面积:44417㎡,坝体均已安装喷淋设施,每天正常喷淋降尘。在原有治理基础上,委托山东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制定了《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4#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21年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以自然修复为主,无工程修复措施,无产生扬尘环节。督促有关镇(街道)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项目耕地扬尘整治“六个100%”的要求,加大项目工地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责令停工整改,整改到位方可开工。在建矿山开采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要求,发现问题责令停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二是通过发放扬尘治理明白纸及现场技术交底等手段,让企业对扬尘治理任务和提升标准明明白白。严格按照管控方案要求检查,在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八个100%”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重点突出,分类施策,重点在建筑围挡高度和品质、建筑围挡及楼层喷淋、场地路面硬化范围及标准、冲洗平台利用率、外墙洞口封闭等方面,提升防控治理标准,彻底改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档次不高的问题。优化工作方法,加强双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利用效率,对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依据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倒逼企业履行好扬尘治理的主体责任,施工现场检查与抽查工作常态化,并逐步将检查标准科学化、具体化。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持续推进道路及工地扬尘防治,防控环境风险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