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件(序号11)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件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扬尘污染问题突出。临临高速一标、大高水库、碧桂园凤凰星著等施工工地管控措施不完善。鲁山大道、金烯路与纬六路交汇处、元绪路东段和S510省道等路段路面积尘严重。原山大道重型渣土车辆抛洒问题突出,禁行措施未落实,重型柴油货车违规通行频繁。

整改目标

推进道路及工地扬尘防治,防控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开展加路深度保洁提升。对县乡道路实施深度保洁,对车流量大、渣土车运输频繁的路段加大冲洗洒扫保洁频次,对城区重点道路每天至少“三扫三洒”,根据道路扬尘情况适时调整为“三扫六洒”,全面减少道路扬尘。扬尘防治开展常态化专项巡查,强化施工现场、裸土覆盖、车辆冲洗、道路硬化、渣土运输等环节的监管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持续推进道路及工地扬尘防治,防控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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