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反馈问题二十六)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