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五)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1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现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五)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00

受理部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联系电话:0533-3248934

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反馈问题

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运维不规范。随机抽查淄博市6家企业的7个在线监测站房,运维不规范问题普遍存在,烟气在线监测系统NO2转换NO效率在5%~60%之间,未达到国家标准的转换率大于等于95%的要求,NO2转换NO形同虚设,未折算的二氧化氮失控排放。

整改目标

企业及运维公司规范运维,符合标准要求,二氧化氮转换效率达到95%以上。

整改措施

加大在线监测站点、二氧化氮转换效率执法力度,发现不规范运维、二氧化氮转换效率低于95%的问题,立即整改。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加强运维单位监管,对运维的点位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检查中未发现二氧化氮转换效率低于95%的问题。另一方面制定了《沂源县自动监控运维单位黑名单制度》,督促运维单位的规范化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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