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1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现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00

受理部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联系电话:0533-3248934

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反馈问题

有的信访件整改还有差距。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有2件重点群众信访件举报齐鲁石化焦粉储存场未密闭储存,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齐鲁石化以技术不成熟为由敷衍应对,至今未完成整改;桓台县唐山镇前许村废弃窑坑内固废填埋问题,清运工作截至2021年4月尚有1/3仍未完成。

整改目标

提高信访问题办理质量,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诉求。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对所有交办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交办环境信访案件工作台账,逐项明确问题、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对交办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整改。三是提高工作标准,严格销号程序,切实整改到位。四是开展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回头看”,对已销号的问题开展定期调度,举一反三,坚决杜绝问题反弹。五是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访问题信息公开力度。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我县建立了交办环境信访案件工作台账,逐项问题明确整改牵头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交办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整改落实。对在整改过程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追责问责,不折不扣地完成问题整改,确保每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不断提高环境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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