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二十三)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00
受理部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联系电话:0533-3248934
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反馈问题
一是部分建设用地污染地块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随机抽查淄博市现存的10处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中的5处,发现3处存在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对重点土壤监管企业监管不到位。多家企业没有纳入重点土壤监管,且部分重点土壤监管单位没有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
整改目标
完成土壤调查任务。
整改措施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管控,凡是用途转为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的必须进行土壤调查。对应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管理的企业,全部纳入管理。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已上传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及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