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多举措宣传《条例》,浓厚政务公开氛围

发布日期:2023-05-16浏览次数:字体:[ ]

 

5月15日,沂源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实施4周年为契机,开展多形式的《条例》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自身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展示政府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意愿和决心。

一、线上宣传多渠道,浓厚公开氛围。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这一政务公开主阵地的作用,做好宣传第一站,在政府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条例》宣传的飘窗。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各级各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转发《条例》原文,宣传条例内容。

  

二、线下宣传全覆盖,扩大宣传范围。一是利用led电子屏和重点场所大屏幕,播放“热烈庆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四周年”宣传标语。二是在中心城区路段悬挂“热烈庆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四周年”宣传条幅,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以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各镇办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专区为载体,利用专区查询一体机和电子大屏进行广泛宣传。

  

三、人人参与全面学,把握《条例》内容。组织开展《条例》修订实施四周年专题学习培训会和《条例》知识竞赛专项答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掌握条例内容,促进行政机关强化公开意识的同时,强化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力度。

下一步,沂源县将以此次《条例》宣传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公开力度,扩大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切实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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