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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应急管理局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包保责任人及其他信息公告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山东省应急厅关于印发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淄博市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淄应急函〔2022〕37号)等的要求,对辖区内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落实政府和部门包保责任人,现将辖区内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人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地下矿山基本情况表

2、露天矿山基本情况表

3、尾矿库基本情况表

 

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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