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沂源县2023年度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3-5403366 |
| 关键词: | 发文日期: | 2023-11-09 00:00:00 |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源政字〔2023〕88号 |
| 主题分类: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沂源县2023年度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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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停止执行《沂源县2023年度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源政字〔2023〕8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确定停止执行《沂源县2023年度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源政发〔2023〕1号)中的“二、建筑业政策”条款。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