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打好“1234”组合拳 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政务公开质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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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沂源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全县经营主体,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实际,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打好“1234”组合拳,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服务更加便捷,政务公开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一、建立“一个体系”,凝聚政务公开共识度 2023年,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把政务公开作为践行宗旨、依法行政、提高公信力的重要事项,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牵头监督、业务科室执行落实,做到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标准化规范化运行。配备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政务公开专职人员,每年举办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项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政务公开基本能力。搭建政务公开媒体矩阵,持续优化“沂源市场监管”公众号栏目体系,公开部门权责清单700余项,年均公开各类信息800余条。 二、运用“两种方式”,提升涉企政策透明度 拓展运用“政策解读”和“搭建平台”两种方式,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解读惠企利民政策措施。一是丰富公开解读方式。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 在全市率先推出四大方面21条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试点开展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力争做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减轻个体户压力;并在部门网站设立醒目栏目,进行一站式展示,制作图文解读、文字解读,明确地方标准申报、专利导航项目奖励、高价值专利补贴等申报流程,增强政策透明度。二是搭建智慧监管平台。以监督检查、执法办案、投诉举报、应急管理4大类监管任务为骨架,通过统一指挥调度,构筑智慧市场监管“一张网”数字化调度评价指标体系,将市场监管的各个节点有效的链接起来,统筹推进、协同融合,为市场主体多维度赋能。并采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形式,加大一网共治力度,实现“进一次门、办多样事”,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三、落实“三个措施”,增强监管执法公信度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多措并举加强普法宣传、信息公示、案例公开,促进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引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保障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公开、透明。一是全面公示涉企信息。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质量抽检、监督检查等信息。2023年以来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37件,发布全县监管信息427条、“双随机、一公开”全局系统内部创建抽查计划7起,发起任务61次,检查890户。二是大力强化普法宣传。推进“执法+服务”工作转型,常态开展送法宣传进社区、进市场、进校园等活动12场次,通过座谈、提醒等形式,把法律、政策、质量安全要求提前送到企业手中,助力规范经营、高质量发展,实现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口前移、事前治理。三是以案普法强化警示。汇集梳理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典型行政执法案例,每起案例有分析、有说理、有依据,向社会公布。近年以来共发布产品质量、价格收费、广告等典型案例72起,彰显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聚焦“四大关切”,回应民生热点关注度 针对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等问题,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回应民生关切,稳定消费信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一是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畅通互动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推出“你点我检 为民监管”网络征集活动,抽检范围从农贸市场、商超到加油站、农资站,完成抽检66批次,抽检结果通过政务新媒体和网站专栏公布,共发布25期食品抽检不合格通告。在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采用全程监控形式展示后厨管理情况,吸引群众监督。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举办“科普进校园、监管在行动”、化妆品知识公益讲堂等活动,为公众普及化妆品安全常识及使用误区。二是聚焦特种设备安全,增强应急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发放特种设备使用服务指南及宣传画册,讲解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解答群众关心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增强群众的应急能力。三是聚焦产品质量安全,消除风险隐患。结合《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制定《沂源县2023年工业产品、消费品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完成县级抽检210余批次,快检237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9批次。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护航春耕”、燃气灶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00余家次。四是聚焦消费环境建设,提振消费信心。围绕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3·15”集中宣传活动,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热点,发布消费投诉信息公示8起,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群众消费维权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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