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财政局:做好“三个着力” 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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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部署,以破解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导向,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着力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厘清“责”围。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将预算编制、采购代理事项、采购需求制定、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由采购人负责;将政府采购计划由原来的审核制改为备案制管理,运用信息化系统实行自动登记备案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对政府采购信息、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公开等“晒出来”,让社会监督。 二是着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管”理。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对采购单位的采购项目预算、计划编报、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采购合同公告等环节的数据信息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并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建立“政府采购”栏目,通过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实施情况、交易信息、合同公开等子栏目细化公开信息。
三是着力推进政府阳光采购,优化“服”务。探索“互联网+”模式,引导采购人使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交易系统,大力推进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电子采购模式,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鼓励评审专家、供应商、代理机构、预算单位不断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有效地保障了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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