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1名负责信息化工作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和任务分解、安排工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二、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组织、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综合考核,各责任科室负责公开平台相关模块信息的录入、更新;各科室主要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职责,具体负责搜集、汇总、整理、报送工作中产生的政务信息。要利用好县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问题。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做好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三、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经常性调整机制,根据任务要求、工作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定期公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所有政务信息在制作或获取特别是文件起草时,都要依法依规认定其公开属性,并进行标示。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谁提供、谁审查”和“一事一审”的要求,各科室在报送公开信息前,逐条梳理,确保审查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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