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司法局“三拓”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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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司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成效显著。 一是拓宽公开范围。全面进行梳理,对全局所有业务进行系统清理,明确司法行政各业务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科室、公开时限等,确保应予公开的全部公开到位。全面落实责任,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落实各项责任到位。全面加强自查,每季度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到科室到人,落实整改,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利用微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利用“沂源司法”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利用门户网站落实政务公开,做好沂源县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动态发布,按时按质公开政策法规、决策部署落实、普法宣传等基础信息,为群众获取司法行政信息和普法信息提供便利窗口。利用宣传资料落实政务公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拓进公开质量。加强回应主动性,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及时答复各类议案提案,议案答复满意率、政务咨询投诉平台有效答复率均达100%。增强回应实效性,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推进政民“零距离”互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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