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供销社:宣贯安全法律法规 提高供销安全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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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2年2月15日经省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以省政府第346号令和省政府第347号令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是省委省政府将安全生产创新举措上升为政府规章,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制度保障。县供销收到上级文件后积极主动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高度重视《办法》和《规定》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宣贯工作小组,制定了宣贯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开展宣贯工作。4月11日,县供销社召开了专题宣贯会,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对《办法》和《规定》进行了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了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其精神要义,增强了全体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积极宣传《办法》、《规定》,组织县供销系统全体领导、员工认真学习,同时组织各基层社、各社属企业利用各自网站、公众号、宣传栏、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办法》、《规定》的宣传工作,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营造守法遵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认真开展测试考核。将《办法》、《规定》纳入《沂源县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体人员学法内容。县供销社于4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员工进行了《办法》、《规定》日常测试,推动了安全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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