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供销社:主动推动、深入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推进政务公开 | |||
| |||
为切实做好沂源县供销系统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提高大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沂源县欢庆、祥和的氛围,沂源县供销社主动走入各基层社、社属企业以及附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主动传达上级政策要求,为政务公开工作筑牢根基。 2022年在沂源县供销社2楼会议室召开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动员全县供销系统全体员工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县社、基层社、社属企业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 各基层社、社属企业进行了广泛宣传,明确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及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供销社机关人员主动走进社区,为社区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政策,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供销系统内部职工和县供销社“双报到”社区居民进一步了解了上级的相关政策,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