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 0427069)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  0427069)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沂源县鲁村镇鲁村煤矿洗沙时产生的垃圾渣土废泥(有毒)堆放至洗沙厂宿舍东侧及通往鲁村煤矿的路边且未覆盖防护网,现废泥冲到北侧耕地里,影响土壤环境及村民耕种,4月25日环保局检查时已停工,计划于4月28日督查结束时复工,且工厂的沙土、及雕刻用的石头来源均不合法,要求查处。

整改目标

对信访人反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

信访人反映的是沂源富泰建材有限公司。信访人反映的“洗沙时产生的垃圾渣土废泥”是企业建筑垃圾(石料)破碎后的小块石料及沙子由于含泥量较高,经水洗工序后产生的(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将水洗工序产生的淤泥露天存放于厂区东侧的废料堆内,少量淤泥冲入村民耕地内,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沂源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冲洗工序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经监测该企业冲洗废水监测指标均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规定限值,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有毒问题。经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核实,该企业砂石料均有合法来源。责令该企业立即将露天存放的淤泥进行无害化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加大对企业砂石料的监管,确保砂石料来源合法。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已将露天存放的淤泥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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