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0427042 )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 0427042  )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沂源县悦庄镇东赵庄村东南侧淄博新国风新塑料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粉尘污染严重,环评手续上备案的生产产品与实际生产产品不符,要求核实查处。

整改目标

对信访人反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

经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企业是淄博新国风新塑料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塑复合板材项目。2016年10月12日,该公司年产8000吨木塑复合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沂源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17年5月 5日,该公司年产8000吨木塑复合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验收由沂源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源环验【2017】20号)。该企业生产车间密闭生产,混料、包装工序有粉尘产生,配套建设脉冲布袋除尘器。该公司正常生产,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擅自停运现象。该公司厂区院内部分物料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露天存放,易产生扬尘污染。该企业原产品为木塑复合板材,现产品为环评批复中的硬质酸钡、硬质酸锌、水滑石等原料的混合料,与环评批复不符。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整改,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生产。将物料集中存放到料仓内,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设置不低于堆放物的严密围挡,或者采取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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