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0426025 )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  0426025 )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沂源县悦庄镇窑洼村东南角舜天玻璃纤维厂生产作业时排放粉尘,导致周围耕地减产,要求查处。

整改目标

对信访人反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

该企业密闭生产,玻纤废丝存放于密闭的固废间内。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厂区道路未及时清扫洒水,车辆转运玻纤废丝过程中有撒漏现象,存在轻微道路扬尘现象。该企业周边农作物、经济树长势良好,未发现明显减产问题。责令该企业立即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并形成长效机制,废丝转运密闭棚盖,杜绝道路扬尘现象发生。正常生产时,密闭生产车间,并确保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该企业已对厂区道路进行了清扫洒水,并加强了废丝转运环节运输车辆密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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