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 0425074)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 0425074 )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沂源县沂河至跋山水库段水为褐红色,来电人怀疑县城工厂排污,但不知道具体污染源及工厂位置。

整改目标

对信访人反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

对沂河上游至出境沿线进行了全面摸排,未发现河水褐红色及其他水质污染问题。经查,上游涉水企业治污设施均正常运转,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至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未发现偷排漏排问题;河流沿线未发现违规设置排污口及非法倾倒废水等问题。

4月23日至4月27日沂源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两家污水处理厂出水均稳定达标。4月23日至4月27日韩旺断面(沂源县沂河段出境断面)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沂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水质标准规定限值。同时,对沂河全流域水质进行人工取样监测,分别在沂河上游黄家宅河道、第二污水厂下游河道、沂河中游燕崖镇安乐大桥河道、中庄镇盖冶大桥河道,沂河下游东里镇东里大桥河道、韩旺断面河道分别取现场水样7份,经沂源县环境监测站人工监测,七份水样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规定限值。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涉水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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