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0419028 )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0419028  )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沂源县南鲁山镇龙泉村村东侧及村西侧等多处被沂源县明鑫铸造有限公司堆放矿渣造成污染,且夜间12点以后工厂施工机器噪音严重,要求查处。

整改目标

对信访人反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

矿渣为该公司16年前存放的铸造固废。责令企业7日内完成厂区周围及厂区西侧两处铸造固废规范化处置,对存放点进行覆土复耕。2021年4月18日,对南鲁山镇龙泉村居民水井、龙泉村河道水质进行了检测,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要求。2021年4月20日,淄博海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夜间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经检测该企业厂界噪声达标。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实,厂区周围及厂区西侧两处铸造固废已规范化处置,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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