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X2SD202109160203)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2SD202109160203)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周村的家具厂油漆污染严重,临淄的化工企业污染更严重,全市各区较多矿坑用工厂危废、固废、废水填埋。

整改目标

对信访人反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

9月17日,沂源县组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2021年5月份以来,沂源县按照《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1〕37号)》要求,已对辖区内已关停露天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在矿坑内填埋危废、固废、废水情况。接到反映问题后,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联合各镇(街道)、开发区,再次对沂源县境内所有93处矿坑进行了起底式排查,均未发现在矿坑内填埋危废、固废、废水情况。沂源县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水排放监管,杜绝乱排乱放行为。加强对尚未生态修复治理的关停露天矿山巡查力度,严防危废、固废、废水填埋行为发生。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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