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司法局:法律顾问“五项制度”助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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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法律顾问作为人民群众与法律法规之间的纽带,在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公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日,淄博市司法局印发《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行为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培训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动态调整制度》《村(居)法律顾问信息报送制度》五项工作制度,为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指导和遵循。“五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及服务宗旨,规定了村居法律顾问的动态调整机制以保证法律服务的接续性,同时将参加培训情况、信息报送情况及参与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情况等纳入对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范畴。 2022年以来,沂源县司法局始终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采取有力举措不断加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通过“团队化运作模式+个别市场化对接”有效实现了全县48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部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律服务队伍担任。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量化管理和“五张责任清单”,突出主体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拓宽村(居)法律顾问履职渠道和服务方式。在“三资”管理、产权改革、旧村改造、民生综合体打造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上各村(居)法律顾问主动靠前靠上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有效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截至目前,各村(居)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宣传216次,举办法治讲座108次,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同时,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智库”和“外脑”作用,协助起草、修订、审查、解读政务公开及政府重大文件政策,并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法律意见,助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下一步,沂源县将以贯彻落实“五项制度”为切入点,以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标准,管好用活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不断提高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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