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财政局:强化代理机构自身建设 以政务公开促代理机构执业规范 | |||
| |||
为加快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专业化服务转型,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县财政局积极落实工作要求,督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政策宣读,压实主体责任。通过下发文件、工作微信群、电话以及面对面等多种途径积极宣传与解读政策,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律自觉和政策自觉,确保各代理机构将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借助网络平台,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借助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公开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和执业代理动态等,通过登录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模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公示”栏目查询相关公示信息,引入同业和社会监督,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规范。 三是统计奖罚数据,提升代理信用。每月5日前向市财政局提供代理机构处理处罚及奖励情况相关数据,使采购人及时获取公开信息,供采购人参考代理机构执业公示情况,从优选择管理完善、执业规范、竞争诚信的代理机构。 下一步,县财政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信用提升,持续引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走规范化、差异化、品牌化发展道路,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政府采购代理市场体系。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