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以公开促服务,开展艺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2-10-12浏览次数: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秩序,严防内容违规艺术品通过文化市场传播流通,打击利用艺术品实施养老诈骗等问题,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净化艺术品市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沂源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托政务公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净化艺术品市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拟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检查方式,对辖区内的画廊、艺术品商店等企业进行严格的检查,依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严查艺术品含有禁止内容的违规问题,整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艺术品经营行为,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在政府网站对应栏目进行信息公开。通过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倒逼艺术品经营企业合法合规,稳定艺术品市场秩序。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8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通过周密细致、认真严格的检查,并针对违规经营企业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和“首违不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6家违规经营的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责令企业负责人立即整改,同时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

今后,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提高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意识,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方式,强化跨部门执法协作,强化执法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防范意识,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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