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对特殊药品进行监管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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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遏制含麻黄碱、可待因、曲马多等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滥用、流弊,沂源县市场监管局以开展“贴心惠民办十事”为契机,对辖区内特殊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特殊药品合法经营、使用,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本次行动采取“四不两直”形式,重点对含麻黄碱、可待因、曲马多等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以及医美用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以特殊药品的购销渠道、票据管理、储存条件、安全管理设施、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等为重点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落实;严格含麻黄碱类(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监管工作。零售药店设立“含麻”专柜,实行专册登记管理和“一店一码”登记制度,药店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必须登记查验购买者身份证,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单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防止甘草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流弊事件发生。 截至目前,已检查药品经营单位26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尚未发现特殊药品滥用、流弊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抓好特殊药品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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