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擦亮双眼看清楚农村专业合作社类非法集资长这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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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社突破社员制、封闭性管理原则,超范围非法吸收农民资金却未用于农业生产,而是用于高息放贷赚取利差,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致广大农民资金受损严重。 主要犯罪手法: 1、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以非法集资为目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成立,不限于只接纳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参加,而是采取开放式,不分行业的广泛吸收所有愿意参加的不特定农村社会公众参与。 2、以吸纳入股股金名义吸收资金,并承诺以明显高于银行利率的利息支付高额回报。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或者编造国家对农业项目扶持政策,广泛吸收公众资金。前期,能够按时向参与人支付高息,以吸收更多人加入。 3、以夸大和虚假宣传方式为自己造势。一般采取广泛设立分支机构方式广泛布点,同时仿照银行外观设立营业机构和装修营业网点,聘请农村信用社代办员为揽储业务员,广泛开展吸收资金业务,使农民误以为和存入信用社一样安全。雇佣专门人员,利用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发放传单宣传页方式开展宣传,或利用村镇有影响力的村干部等人员帮助宣传吸引农民参加。 4、所吸收的资金的用途,不以合作社成员的生产经营为主要服务对象。即不以为合作社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产品生产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为主要服务,而是用于向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款以赚取利差,或者用于其他项目投资。 5、因支付高息或投资失败导致资金链突然断裂跑路。 来源: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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