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水利局集中换发取水许可证 助力政务服务再上新高度

发布日期:2021-08-30浏览次数:字体:[ ]


    近日,沂源县水利局会同县行政审批部门,对取水许可证即将到期的一家饮用水有限公司开展了取水许可证延续工作。取水许可管理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延续取水申请手续。

    此次取水许可延续工作是自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后,县水利局与县审批部门联合开展的第一起取水许可事项,县水利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现场勘查工作,在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类型基础上,对企业取水水源情况、取水井位置,企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生产工艺及排水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勘察核验。

    本次集中换发取水许可证活动,进一步保障了全县用水秩序的良好,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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